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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为骗保险金,在出车祸的第二天投保,第三天报案,不料被保险公司看出端倪。民警对该父子俩进行了批评教育。
10月19日,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到巴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承保的一辆车牌号为渝AM0252的货车在忠县出险,损失3万余元,此案可能有骗保行为。民警立即调查取证。他们得知,货车渝AM0252的车主姜本全于10月11日上午在忠县白石镇和尚桥处与另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造成经济损失3万余元,姜本全负全责。根据保险公司有关资料,该车于10月12日才投保;交警大队的资料证明,10月13日忠县交警大队才接到姜本全报案。
在事实面前,父子俩承认了隐瞒事故现场、车祸时间的事实。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部门将根据保险法对二人进行处理。
(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