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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位太平洋寿险客户要集体退保
来源:金陵晚报 更新时间:2007-05-30

  来自江苏启东的陆松昌先生抱着一摞保单来到了本报,他说,他被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给骗了,他决定退保。而陆辉先生也表示要将他给民工投保的14份保单退保。

  投诉我也被保险业务员骗了

  今年56岁的陆松昌先生是启东人,身份是镇江超前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陆辉先生以及手下的民工一样,他们公司也是从事电信施工。他手下有十几个民工,他就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桂某手中购买了16份和陆辉先生一样的保险。险种名称款式为《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保障168》,保费168元,保一年,保额最高就是10万元(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当时保险业务员也没有告诉他职业类别不同,理赔额不同。保险期间自2007年3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3月29日24时止或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

  陆松昌先生说:“当时太平洋人寿的保险业务员知道这些人都是搞电信施工的,但业务员在购买前,都宣传保险最高金额是10万元。从来没有说过因为职业类别不同,保险金额不一样。”

  怪事同一职业代码类别不同

  记者发现,这16份保单,其中有13个民工,干的活都是电信施工,他们保单上的职业(工种)写着是工人,职业代码是0815002,职业类别标明是二类。但奇怪的是,有两个干着同样活的民工,其职业(工种)也写着工人,职业代码同样是0815002,但是他们保险单(保险合同编号分别为NAJ071AA2002827和NAJ071AA2002825)上的职业类别却是标明一类。而保险条款上表明,一类和二类职业的赔付标准一个是100%,另外一个却是80%。

  愤怒投保人要集体退保

  陆松昌说:“我的儿子陆海雁也和我一样,是管理人员,上面的职业(工种)也是工人,职业代码也是0815002,职业类别却填为二类。”

  陆松昌说:“当时业务员桂某向我推销保险时,都是告诉我,我们投保的这个险种最高保额就是10万元,如果一旦出事,可以拿到10万元保险金,可以减轻我这个当老板的负担。桂某从来没有向我提过,保险额度与什么职业类别有关系。”

  而陆辉气愤地告诉记者:“我手下的14个民工,也是干的电信施工,保单上却被列为四类职业,赔付标准只有30%即3万元。难道说电信施工的人不是工人?职业类别怎么就不一样呢?”

  记者发现,在陆松昌拿来的这16份保单上,上面的投保人居然写着陆松冒。陆松昌说:“这些投保单上的投保人都是我,投保人居然写成了陆松冒,保险发票上写的却是陆松昌。这种保单肯定是废纸一张。名字都写错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肯定会找理由不赔了。如果不赔,我买的这些保单不就成了废纸了吗?”

  陆松昌说:“我不能再受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骗了。我决定将这16份保单一起退掉。”

  陆辉也向记者表示:“我也要找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交涉,要求将14份保单全部退掉。”

  追问

  投保人数千元买来“废纸”

  昨天,记者与陆松昌先生一起来到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经过咨询得知,陆松昌从业务员手中购买的保险所签订的合同根本没有法律效力,即使他的被保险人出险了,也得不到理赔。这10多份保险单其实就相当于废纸。

  客户在空白保单上签字

  同样是从事相同工作内容的电信施工工人,为什么陆松昌买的保险认定的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为一类和二类,而陆辉买的保险认定的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为四类?昨天,向陆松昌推销保险的业务员桂玉梅向记者诉说了投保经过。

  她说,她向陆松昌介绍了这个保险品种。陆松昌同意购买,她就将空白保单交给陆松昌,陆松昌和被保险的工人签字后,将保单交给她。她就在上面填内容。

  “上面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是怎么确定的?”

  “陆松昌说他们是通信公司的,我想在通信公司工作的,要么就是一类,要么就是二类,我就填了一类和二类。至于同一个职业代码,应该是一个职业类别,估计是当时填错了,应该是二类。”

  “你有没有详细问陆松昌的工人具体是做什么工种的?”

  这时,桂玉梅旁边的一个业务员站起来说:“桂玉梅是新来的业务员,我做了10年保险了,我们做业务时怎么可能这样详细问别人具体做什么的?我们问后就自己写上一个职业类别。”

  至于会不会对被保险人的理赔金额造成影响,这位业务员表示,他们只做业务,保险理赔是理赔部的事情。

  业务员:合同都有问题

  记者问这位资深业务员:“如果这样随便填类别,这样的保单不是有很大的问题吗?”

  业务员说:“如果这样严格来扣字眼,我们的保险合同个个都有问题。”

  见到记者正在将镜头对着她,她急了:“保险公司应该阻止记者将我的形象登报或者上电视,如果我被曝光了,我就把保险公司的内幕全都曝光,保险公司的内幕反正多着呢。”

  见业务员一个劲地爆料,理赔部工作人员赶紧将他们请了出去。

  数千元买的保险单是废纸

  这种职业类别写错了的保险合同怎么处理?昨天,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理赔部梁经理告诉记者,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理赔。如果投保人属于故意为之,保险合同无效,保费也不退。如果投保人属于过失为之,保险合同无效,保费可以退回。像陆松昌这样的合同,投保人的名字写错了,如“陆松昌”写成了“陆松冒”,但只要身份证号码对,应该没有问题。如果职业类别写错了,就必须进行变更。如果不变更,就是无效合同。

  记者:既然是无效合同,投保人花钱买的岂不是一张废纸?

  梁经理:也不能说是废纸。这样的合同需要变更。

  记者:在没有变更前,即使被保险人出险了,投保人根本得不到理赔,这样的保险合同还不是废纸吗?

  梁经理:……

  让步

  被保险人获得8.5万理赔

  前天,本报《一条命值10万元还是3万元?》报道了陆辉的理赔经历。昨天,陆先生来到本报哀叹:“因为太平洋人寿保险业务员的误导,我一下子多掏出了7万元。我这下子被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害惨了。”

  两年的纯收入没了

  陆辉说:“我当时就准备自己赔偿给受害者家属10万元,其他的10万元就是保险理赔款,这样总共20万元。所以,我就和死者郁于东的家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表明:甲方(陆辉)一次性补偿受害者家属20万元整(包括郁于东意外保险费10万元在内),待保险费办理结束手续后,由保险公司及时打入受害人郁于东家属银行卡,我不经手该款项。10万元在本协议生效后当场付清。”

  陆辉告诉记者:“我答应受害者家属的是总额20万元,自然,保险公司不肯支付的这7万元只能由我来付了。如果保险公司业务员早告诉我只能理赔3万元,我就在协议里面注明是13万元了,或者注明除了我支付的10万元外,其他由保险公司理赔支出。而作为一个小包工头,我一年也挣不到7万元,这样,我近两年的纯收入就全部泡汤了。我真的是被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害惨了。”

  保险公司最终让步

  原来保险公司只肯支付30000元理赔款,经过协调,将职业类别从四类调整为二类。昨天,陆辉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拿到了85000元理赔款。

  昨天下午,记者和陆辉在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和理赔部门交涉,理赔部门负责人梁经理说,要等陆辉的保险业务员陈春红来一起解释一下当时投保时的情况。经联系,陈春红答应立即赶来。但从中午一直等到下午4点,也没有看到陈春红出现。

  看陈春红没有按照约定赶来,拖到下午4点,记者一行只好离开。

  在记者回来的路上,陆辉接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电话,保险公司理赔部要和陆辉再次协商。

  昨天下午5时左右,陆辉给记者打来电话,通报了最终的协商结果。经过协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理赔部梁经理将死亡的被保险人郁于东的职业类别调整为二类,即可以获得8万元保险理赔,另外加上5000元医疗费用,合计8.5万元。

  陆辉告诉记者,受害者家属正等着要这笔钱,他也只能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了。今天上午10点钟,他将带着受害者家属一起去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特事特办,当面将8.5万元赔偿金给受害者家属。其余的1.5万元由陆辉自己掏钱给受害者家属。至此,双方达成了一致的理赔意见。

  公司将处分业务员

  昨天晚上,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跟记者联系,他表示,公司对此事非常重视,他们经过紧急研究,对问题进行分析,认定是业务员发展业务时误导客户所致,公司应该承担责任,所以立即作出决定。又通知陆辉来公司,终于达成了理赔8.5万元的意见。陆辉走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很感动。

  另外,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一直对业务员要求非常严格,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完全是业务员的责任。公司对业务员发展业务时存在的误导客户、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对话实录

  人物:记者梁经理地点:太平洋人寿理赔部门

  时间:昨天下午(等待业务员陈春红时)

  记者(以下称记):当时业务员向投保人陆辉承诺,如果出险了,可以理赔10万元。现在为什么投保人只能得到理赔3万元?

  梁经理(以下称梁):说业务员当时向投保人承诺了,要有证据。

  记:如果拿出来业务员承诺理赔10万元的证据,是不是保险公司就可以赔10万元?

  梁:投保人拿出证据,保险公司也会拿出证据的(指保险单)。

  记:你的证据当然是指保单,而保险业务员当时给投保人的承诺是空口承诺。即便是投保人录了音,音像证据的效力自然低于书面的证据。这样一来,保险公司还是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梁:保险公司都是按照条款来理赔的。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记:如果以这样的方式来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反正不需要保险公司来承担责任,业务员自然可以信口雌黄,设法骗投保人投保了?

  梁:对违规的业务员,我们会严肃处理。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记:既然保险公司不会因为业务员的空口许诺来承担理赔责任,业务员还能承担什么责任呢?难道让他们自己掏腰包支付这笔钱?

  梁:……

  ◆附件

  本报几乎每天都接到有关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的投诉,难道说保险业务员信口开河忽悠客户的事情就没有人管吗?为什么明明是保险业务员欺骗了客户,最终还要由无辜的受害者——客户来承担不必要的损失?为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即日起,本报开通保险维权热线84686500,如果你购买了保险产品,如果你也受到了保险业务员的欺骗或者误导,或者在保险方面受到了其他不公正待遇,请你拨打本报保险维权专线84686500,本报将如实反映你的遭遇,尽我们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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