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免费注册
网站首页
新闻关注
保险门店
买卖保险
保险知识
百姓保险
社会保险
保险案例
保险咨询
成功博客
专业资讯
培训基地
险种大全
保险黄页
企业商铺
健康生活
178
圈子
成功网摘
成功贴图
展业学堂
人才招聘
成功搜索
所在位置:
成功保险网
>
保险案例
>
争议案例
> 正文
关键字:
1元保险费悄然傍上车票款 律师李滨起诉国寿
来源: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08-02-15
继2006年挑战“高价航意险”、2007年挑战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之后,律师李滨又以其在购买车票时被强制投保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为由,起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要求返还1元保险费并支付9999元惩罚性赔偿金。这一案件将于下周一公开开庭审理。
2007年11月11日,李滨因到天津出差而购买客票,客运站在票款之外多收了1元钱,并出具了一张国寿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和收据。后来李滨阅读发现,该保险凭证上没有记载李滨姓名年龄等任何身份资料,没有保险公司的公章、地址等信息,也没有保险有效时间段、保险条款等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李滨认为,在购票时并没有任何购买保险的意思表示,双方也没有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过程,保险公司利用运输企业的强势力量强制性捆绑销售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违反了自愿原则,保险公司也没有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同时,作为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没有征求被保险人的任何意见,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因法律强制客运经营者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公司不会重复赔偿,故该保险中有关3000元的医疗保险责任形同虚设。
李滨表示,该保险合同未经双方同时认可,并未成立,并且作为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李滨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该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并不留取乘客身份信息,具有欺诈的主观恶意。有关3000元医疗险的约定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因此,李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确立的惩罚性赔偿的司法原则及保险出险具有偶然性的特点,要求保险公司退还1元保险费并支付9999元惩罚性赔偿金。
(郭莹)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
提交搜索表单
网友评论:共
条
【
点击查看
】
【
发表评论
】
更多关于
保险费
车票款
律师李滨
国寿
资讯
·
1元保险费悄然傍上车票款 律师李滨起诉国寿
2008-02-15 13:56:27
·
大地保险:电话卖保险费率降15点
2008-01-16 11:59:07
·
黄山市参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城镇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有新规定
2008-01-14 14:13:08
·
平罗县失业保险费征缴有新突破
2007-12-14 14:09:03
·
如何应对“保险费太贵了 舍不得花这钱”?
2007-11-14 11:47:01
·
振华乳业必须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
2007-11-07 16:26:26
·
保险知识讲座二十:缴纳保险费的按排
2007-10-27 11:14:09
·
保险费可通过手机缴纳 平安人寿首创此模式
2007-10-20 09:28:46
·
海南今年首次推出能繁母猪保险费财政补贴
2007-10-17 08:32:32
·
张家界市养老保险费收缴额逾亿元
2007-10-15 11:54:17
保险案例
·
1元保险费悄然傍上车票款 律师李滨起诉国寿
·
国寿代理商自收保费办理赔 两年亏损百余万
·
情人节送爱情险
·
被自己车轧死保险公司赔不赔?法院不支持
·
购车险第2天车祸身亡 八年未理赔
·
宁夏挪用3000余万元的医疗保险基金第一
·
信用卡客户被蒙 警惕保险电销忽悠人
·
丈夫与女儿谁能获得保险金?
·
女老板欠债300万被贴身监视 欲自杀以保
·
首例宠物险理赔 爱犬咬伤保安保险公司买单
·
保险案例:保额并不等于实际给付额
·
美国最荒唐的骗保:骗兑保险金 死人活受累
浏览器不支持嵌入式框架,或被配置为不显示嵌入式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