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08〕553号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信诚〔2008〕126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4.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8.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请你公司据此办理变更《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等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八日